压力设备,应按附录II的规定,按风险等级提高进行分类:
流体应分为以下两组:
(a) 组1由物质和混合物组成,如在(EC) No 1272/2008法规第2条第(7)和第(8)点所定义的,按照附录I第2和第3部分的规定,下列物理或健康危害类别被列为危险品:可燃气体、氧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剂,氧化物等
(b) 组2由(a)条未提及的物质和混合物组成。
压力设备分类
1) 对于容器和锅炉,从低到高有I,II,III,IV四种类别
2) 对于管道和压力附件,从低到高有I,II,III三种类别
3) 安全附件默认为IV类,除非当安全附件是为特定设备制造时
4) 类别低于I类的压力设备应按照欧盟成员国的成熟工程惯例 (SEP)制造,以保证安全使用。见2014/68/EU第4章第3段
认证模式
Category I = Module A
Category II= Module A2, D1, E1
Category III = Modules B (design type) + D, B (design type) + F, B (production type) + E, B (production type) + C2, H
Category IV = Module B (production type) + D, B (production type) + F, G, H1.
1.1. 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
该模式要求制造商编制技术文件,包括:承压设备的总体描述、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采用的标准清单、检验结果、试验报告等。
制造商在每台承压设备上打CE标志并提出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1.2. 模式A2:内部生产控制+随机间隔的监管压力设备检查
除模式A要求外,由制造商执行最终评定(最终检验和压力试验),授权机构对正在制造或已完成的承压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除CE标志和符合性声明外,体现授权机构的责任,在每台承压设备上打授权机构识别号。
1.3. 模式B:EC型式批准
由授权机构证明制造商生产的代表性样品满足指令要求。
除模式A要求外,增加了制造过程的内容。授权机构将对不符合欧洲协调标准或欧洲批准的材料,执行评审并核查材料制造商颁发的证书;批准永久性联接(焊接)工艺;验证焊接和NDT人员已按规定进行资格评定和批准;同时,验证样品制造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授权机构将颁发EC型式批准证书,有效期10年。
1.4. 模式B1:EC设计批准
由授权机构证明一台承压设备产品的设计满足指令要求。
除不需要验证样品符合技术文件规定外,授权机构的评审项目同模式B。
授权机构将颁发EC设计批准证书,有效期10年。
1.5. 模式C1:型式符合
制造商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授权机构对正在制造或已完成的承压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在每台产品上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模式C2: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随机间隔的压力设备检查监督
1.6. 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ISO 9002)
制造商按批准的质量体系(ISO 9002)进行生产、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或EC设计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
授权机构将评审质量体系,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授权机构必须对质量体系进行定期审核,每3年完成一次全面复审。授权机构还将对制造商执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验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每台产品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1.7. 模式D1:生产质量保证(ISO 9002)
按模式A编制技术文件。制造商按批准的质量体系(ISO 9002)进行生产、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承压设备符合指令要求。其余同模式D。
1.8. 模式E:产品质量保证(ISO 9003)
制造商按批准的质量体系(ISO 9003)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其余同模式D。
1.9. 模式E1:产品质量保证(ISO 9003)
按模式A编制技术文件。制造商按批准的质量体系(ISO 9003)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承压设备符合指令要求。其余同模式D。
1.10. 模式F:产品验证
制造商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或EC设计批准证书和指令要求。6 |& e( B# Q# 授权机构对每台产品执行检查和试验,以验证其型式符合和满足指令要求。重点验证焊接人员和NDT人员已按规定进行资格评定和批准;材料制造商签发的证书;产品的最终检验和验证试验(压力试验)以及安全装置的检查。
每台产品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授权机构签发产品的符合证书。
1.11. 模式G:单台验证
制造商按模式A编制技术文件。
授权机构检验每台承压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并在制造时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
授权机构的检验内容除模式B的项目外,包括最终检验和验证试验(压力试验)以及安全装置的检查。
每台产品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授权机构签发产品的符合证书。
1.12. 模式H:全面质量保证(ISO 9001)
制造商按批准的包括设计、制造、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体系(ISO 9001)执行,保证承压设备符合指令要求。
授权机构对质量体系的评审、定期审核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同模式D。
每台产品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1.13. 模式H1:带设计批准和最终评定特定监督的全面质量保证
除模式H的要求外,还需补充:
制造商向授权机构提出设计批准申请,经评审符合指令要求后,由授权机构颁发EC设计批准证书。
授权机构通过不定期访问,对制造商执行的最终评定(最终检验和压力试验)执行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