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起,简单压力容器(Simple Pressure Vessel)指令(SPVD)新指令2014/29/EU正式施行,取代旧指令2009/105/EC。出口欧盟的压力容器产品是需要CE认证,加贴CE标志才可以在欧盟合法销售及使用的。那么何为简单压力容器?
1) 焊接成型;
2) 内部表压大于0.5 bar;
3) 试用介质:空气或氮气;
4) 非受火;
5) 承压件构成材料:非合金优质钢、非合金铝、非时效硬化铝合金;
6) 结构形式:圆柱形壳体+碟形封头/平封头;
7) PS≤30 bar & PS×V≤10 000 bar·L;
8) -50℃≤TS≤300℃(钢)或100℃(铝及铝合金)。
满足以上条件的压力容器,属于“简单压力容器”,可以适用SPVD指令(2014/29/EU)申请CE认证。
认证模式
模块B由PS XV超过50巴升的容器组成,制造商可以选择2种方式:
模块B设计类型:通过检查技术文件和支持证据而不检查样品来评估船舶技术设计的充分性(仅适用于按照统一标准制造的船舶)
模块B生产类型:通过检查技术文件和支持证据评估船舶技术设计的充分性,并检查原型,代表整个船舶的生产证据
除模块B外,还应使用以下模块之一进行生产控制:
模块C,C1和C2
1. PS×V的产品超过3 000 bar.L,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和监督容器测试的类型(模块B)(模块C1)
2. PS×V的产品不超过3 000 bar.L但超过200 bar.L,根据制造商的选择,以下任一项:
一个。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和监督船舶测试的类型(模块C1)
湾 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以及随机间隔的监督船只检查(模块C2)
3.根据制造商的选择,PS×V的产品不超过200 bar.L但超过50 bar L,以下任一项:
a、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和监督船舶测试的类型(模块C1)
b、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模块C)
c、材料:钢和铝可用于压力部件
d、焊接:用于在容器上或容器上制造焊接的焊接材料应与待焊接材料相适应并兼容。
ISO 15614-1和焊工的焊接工艺评定符合ISO 9606-1
有助于船舶强度的附件
这些附件(例如螺栓和螺母)应由材料钢,铝或适当的铝合金制成,与用于制造受压部件的材料相容。
后者材料应在最低工作温度下具有适当的断裂后的伸长率和弯曲断裂能。
非加压部件
焊接容器的所有未加压部件应采用与焊接部件相容的材料。
基本安全要求:
基本要求包括设计,制造过程和材料要求。但是,如果船舶的制造符合统一的欧洲标准。
SPVD标准
EN 286-1:设计用于容纳空气或氮气的简单压力容器第1部分设计制造和测试
EN 286 -2第2部分:压力容器,设计用于容纳用于空气制动的压缩空气和用于机动车辆及其拖车的辅助系统。
EN 286 -3第3部分:钢制压力容器,设计用于铁路车辆的空气制动设备和辅助气动设备。
EN 286 -4第4部分:铝合金压力容器,设计用于铁路滚动的空气制动设备和辅助气动设备。
认证期限自认证之日起10年内有效,经过满意的年度监督审核。
作为简单压力容器指令的认证机构,我们可以帮助您获得简单压力容器的CE标志。